【威傳媒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都發處長黃緒信表示,隨嘉義市都市結構轉變,境內部分傳統工業區因產業遷移或沒落等因素多數已閒置或轉作它用,且本市工商服務業生產總額中70%皆為三級產業,嘉義市內乙種工業區存在極大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設置需求,惟內政部於105年針對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法後,降低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設置比例至20%,影響本市申請面積甚鉅;亦因街廓大小不一,既有限制方式造成開發效益零碎。

  為依循111年9月19日發布實施「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開放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指導,及因應本市產業升級政策,此次針對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上限計算方式,改以後湖工業區、博愛路兩側及周邊工業區,及湖子內工業區三大區塊乙種工業區面積分別計算,引導各區域發展地區性服務產業,改善過往以單一街廓限制,因面積大小差異過大,造成聚集效益過低現象,期引入更多元豐富的產業類別,藉以服務各工業區及提供周邊服務性產業需求。另為引導民眾積極辦理申請總量管制程序,本次修法亦增訂取得「預為總量登錄函」3個月內應提出籌設許可申請,如逾期者二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前項籌設許可應於8個月內取得,並於取得6個月內向嘉義市政府申請建造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本次「嘉義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作業要點」於本市都委會審議過程,委員針對市府基於引導全市產業發展,並順應多元化發展需求,也給予肯定。

  市長黃敏惠指示,市府應積極放寬法令措施,改善投資環境,希望透過嘉義市都委會111年12月21日法令修正通過後,引導市中心工業區轉型,加速擴大廠商發展規模,串連鄰近地區的商業及住宅機能,帶動嘉義市再發展,打造世代宜居城市。

(資料來源:WinNews-威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