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傳媒記者林志毅報導】
據報載,上月17日舉辦的雲林縣全縣語文競賽評審過程中,有評審以外貌對選手做出不適當的評語,忽略語文競賽的核心價值。對此,陽光基金會深感遺憾與對學生不捨,認為無論評審過程是否公開,都不應該以與語文競賽能力無關的外貌條件,對參賽選手做出議論!再次呼籲:無論一個人的顏面外觀如何,都應該獲得應有的尊重及公平的機會與對待!
據陽光《2022年台灣民眾外貌相關經驗調查》:台灣14%的民眾曾因外貌而遭受他人取笑、15.3%因外貌被取不喜歡的綽號,13%曾因外貌被批評。相當於每7個人就有1個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國高中時期最常因為外貌被取綽號,且有1/2產生自信心受損等負面影響。
且自2018年起,陽光發起「臉部平權環台計畫」,遊說22縣市政府簽署臉部平權承諾書,內容為:承諾支持並推動「臉部平權」
陽光強調「臉部平權」是一個人的基本人權,你我都不應該因為外觀而被歧視霸凌、剝奪機會,期待台灣持續朝向沒有外表歧視的平權友善社會邁進,讓每個人都有成為自己、實踐自己的公平機會。陽光基金會致力於臉部平權教育宣導,歡迎學校及機關團體預約,請洽詢:(02)2507-8006分機113。
(資料來源:WinNews-威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