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傳媒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二者相差至少4倍。如果您是土地所有權人且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當年就可享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就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

  財稅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上開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請把握於本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方式除書面申請或親臨櫃檯辦理外,亦可以利用該局網站使用「線上申辦」或「網路申報」服務,不出門也可輕鬆完成申請,省時又便利,請民眾多加運用,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分機241、25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WinNews-威傳媒)